建筑企業工程資質合作掛靠形成問題分析35
發表時間:2020-05-08 09:47 近些年,建筑企業資質掛靠現象成為建筑企業資質管理中一個普遍的問題,掛靠現象導致行業產生工程質量不達標,工程過程人員及機械等一系列施工危險性加大等壞影響,破壞了行業的正常管理秩序,制約了建設行業向上發展的正態趨勢。建筑資質是建筑企業在建筑行業中,應具有的資格以及與此資格相適應的質量等級標準。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規定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建筑資質還是進行招投標、建筑備案、建筑安全生產等一系列活動的前提條件,具備資質后才可以申辦后續事情。建設部2007年6月26日發布的第195號令《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把建筑業企業分為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三類。 規定了不用類型企業所應承攬的業務范圍。建筑企業資質掛靠現象的分類建筑企業資質掛靠現象主要分為企業資質掛靠和人員資質掛靠兩大類。企業資質掛靠中根據掛靠的區域可以分為行業內部的掛靠和跨行業掛靠;根據地區界域不同可以分為本地區企業掛靠和跨地區的企業掛靠。人員資質的掛靠有非常明顯的跨地區性和跨行業性。 建筑企業資質掛靠現象的形成原因 1. 資質申報導致掛靠現象建筑企業辦理資質的申報過程中,需要大量的符合資質要求的人員。人員管理主要在于人員的引入聘任上。很多企業內部并沒有相應的符合資質要求的建筑管理人員,建筑行業資質申報及審查頻次為一年,導致在申報資質編寫及匯報材料時方去找尋人員填補自己企業內部空缺。而建筑企業本身并不存在相關的人員。 2. 招投標導致掛靠現象按照招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在進行投標前需要向上級主管監督單位申報投標企業資質的情況。在建筑行業中,有些小的工程隊或者資質等級達不到招標文件要求的通過掛靠尋找與招標文件資質符合標準的企業,以該企業進行投標。這種作假行為嚴重,卻因為建筑管理漏洞,在建筑企業招投標中屢見不鮮,無論從建筑的質量還是從建筑的安全都是無法符合行業標準的,一旦發生事故結果不可想象。近幾年也出現借用企業資質幫助個人企業進行投標競爭,通過假借企業資質虛擬出若干家競爭企業,然后控制報價及控制投標基準,最終保證自家企業中標的作假掛靠行為。這種現象導致中標單位根本無法保證施工質量的前提下以最大的利益獲取額外的收入。 3. 掛靠企業資質的巨額收入掛靠企業工程資質合作的被掛靠企業由于只是借用資質并無任務其他工本等輸出,而掛靠的一方會以巨額的付款來“購買”資質掛靠,被掛靠方并無任何成本即獲得巨額的收入,這也是近些年掛靠現象嚴重的重要問題。 建筑企業資質掛靠現象的難制止的根本原因分析 1. 掛靠性質導致掛靠與被掛靠的企業通常在投標前達成了協議,很難被發現。約定在投標過程中的各自分工,工程中標,則雙方會再簽訂一個正式的內部承包協議,掛靠方上交管理費用,被掛靠企業對施工活動實施管理。 2. 掛靠本身需要的成本低掛靠的企業或者小工程隊伍無需大量的人力物力也不需要達到標準就可以達到相關要求進行投標或者施工,本身人力物力都無法真正符合建設施工的具體要求,卻承付著整個施工階段,這樣可能會使用較少的投入及質量不符合標準的材料進行施工,達到降低施工成本而得到利益的情況。如果是全部掛靠,財務、材料、機械設備調配由被掛靠企業負責,由于專業管理不到位,會造成偷工減料、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工期拖延等問題。 3. 掛靠后的責任歸屬可逃脫或降低治責由于施工方是由掛靠的單位進行施工的,一旦由于工程質量或者其他原因導致事故或其他傷害,掛靠的單位或個人逃逸后,因是掛靠無法尋找,逃脫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