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資質合作垃圾資源化的相關建議和行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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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1-09-06 15:49

1健全相關法律體系

在建筑垃圾處理的部門聯動機制及政府監管等方面,仍存在很多缺陷,管理體系比較落后,處于一種政企不分、管理與執法混淆的非正常狀態,嚴重影響了建筑垃圾資源化的發展。針對這一系列問題,相關部門應盡快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整個資源化過程中各部門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從而推動資源化的健康發展。

2做好建筑垃圾分類處理和數據庫建立

對于拆建過程中產生的不同種類的建筑資質合作垃圾,應該做好分類,根據其可資源化的程度采取不同的資源化措施,從而最大程度的發揮建筑垃圾的再生作用。此外要將建筑垃圾相關的數據如上一年廢棄物數量、再生利用率等及時公開,既方便學者們更新研究數據,又能更好地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資源化工作。

3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的激勵機制

由于建筑垃圾資源化的高投低收的現狀,很多企業不愿意加入這樣的行列,所以需要政府加大對資源化企業的扶持力度。一方面可以對使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給予稅收上的優惠,另一方面對一些資源化達到一定規模,且效益較好的企業給予一定經濟獎勵。

4加大建筑垃圾排放收費標準

如果提高了建筑垃圾的排放費用,一方面讓企業最大限度地發揮材料作用,可以在源頭上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另一方面可以將增收的費用用于建筑垃圾資源化相關管理科研工作。此外,還要對一些不按照要求處理建筑垃圾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

5做好質量評定和質量認證

對于建筑垃圾資源化而生產的建筑材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相關企業或是人員對其質量問題存在疑惑,所以才不敢去使用。所以就需要相關部門及時做好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的質量評定和認證工作,并完善認證體系,讓消費者放心。

6積極宣傳再生產品

政府及企業需要增加對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宣傳,讓使用者對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概念及其性能有一個比較客觀的認識。同時還要對一些已經有所成就的資源化企業做好宣傳,發揮其典型模范作用,讓更多的企業參與到建筑垃圾資源化的行列。

7做好資源化技術研發工作

雖然現在已經有一些資源化的技術,但對于一些比較難以處理的建筑垃圾,該如何轉變成再生建材仍需要更深層次的研究。一方面這需要科研工作者做好科研工作,對于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過程中的一些技術難關,要及時攻克,另一方面需要國家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如此,才能夠更好地做好建筑垃圾資源化的工作。

結論與展望

通過比較國內外建筑垃圾資源化的發展程度,得出國內建筑垃圾資源化尚處于一個比較落后的階段,需要從國外的先進方法中汲取經驗,從政府、企業、社會等多角度,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相關監管體系和激勵處罰機制,加大建筑垃圾資源化的覆蓋范圍,真正做到再生利用率較高,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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