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分析29
發表時間:2021-03-26 09:19 近年來,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問題日益凸顯,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建筑塌陷、傾斜、屋頂屬水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同時,也給建設施工企業帶來了巨大經濟損失。因此,對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事故進行分析,并針對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對提升建筑工程的質量水平,保證建筑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構成的,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有4種:人物、自然環境和社會條件。 所謂人,是因為人與人存在的差異。例如:知識、技術、技能經驗行為特點以及生物規律所造成的反復無常的表現等等。 物的因素更為復雜和繁多。例如:建筑材料與制品、機械設備、建筑物和結構件、工具儀器等存在著千差萬別。 事故的發生也與某種自然環境有關。例如:大風、暴雨大雪等惡劣氣候等。 社會條件系指不正確的長官意志,施工隊伍的管理水平差素質低。 由于工程建設往往涉及到設計、施工、建設、使用、監督管理等許多單位或部門,因此在分析質量事故時,必須對以上因素,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進行探討,找到構成事故的每一個具體原因。 構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例如:設計人員不遵照國家規范設計,操做工人違反規程作業等都屬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又如:結構吊裝中,柱、屋架等構件缺少必要的臨時固定措施等屬于物的不安全狀態。 間接原因是指事故發生場所以外的社會環境因素,如施工管理混亂,質量檢查監督工作人員失責,規章制度不健全等等。事故的間接原因,導致直接原因的發生。 建筑工程質量是一個嚴重的問題,任何一個局部的質量事故都可能影響到整個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威脅到人員的生命安危,關系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的經濟利益,甚至會影響到社會的安全。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可能引發一系列災害和危害,具有嚴重性。 建筑工程施工中一旦某個施工環節出現故障危機則會影響后續施工,如果問題得不到及時處理則會形成工程質量隱患,帶來巨大的工程質量危機。所以,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具有嚴峻性,需要立即解除。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長、施工環節多、工序復雜,涉及到各種設備、工藝、技術等的運用,也涉及到各方人員的參與,同時,又要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例如:氣候條件、地理環境等,所選擇的施工材料、設備等規格和質量都可能影響到工程施工質量使得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具有一定的復雜性。 建筑工程施工建設中本身就存在一些質量通病,所謂的質量通病就是最為常見爆發頻率較高很難解除的質量問題,這些質量問題具有典型的頑固性特征被眾多的施工企業所困擾顧固性質量通病也成為影響工程質量的一大問題需要及時解除與處理。 法律體系的完整性、工程質量法規條例、細則、標準的全面性是嚴把工程質量關的前提所以,必須根據現階段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的特點和工程質量管控的需求,制定相應的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技術標準將國家和公共利益的意志體現在建筑工程質量管控中。首先,要對建筑法進行修訂,對缺乏適應性、過于原則化、可操作性不強條款進行調整,真正體現有法可依;其次是要抓緊制定《建筑工程質量法),將分散在建策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的T程質量管理相關的條款統一,強化工程質量責任,突出質量事故處理的方式和方法,加大懲治力度,嚴把建筑工程質量關,防止質量事故的發生 規范我國建筑市場,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由建筑工程本身的特點以及現在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制度沒有很好的實施,導致建筑工程質量問題得不到根治,因此我們要預防建筑工程質量事故,就必須規范我國的建筑市場,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規范建筑市場首先需要加強對建筑材料的管理,嚴把建筑材料質量關,強化對建筑市場材料的抽查和處罰力度:其次是提高施工技術人員的素質對施工人員進行規范化管理,并對建筑技術進行更新,最后要在工程招投標活動中形城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強化建設主體履責意識,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在建設活動中,各建設主體的責任履行是否到位,直接關系到建筑工程質量。所以首先要強化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對工程質量問題的責任和義務進行細化和分解,落實到不同的建設主體本身;其次要強化工程設計單位的責任觀,改變傳統的質量事故責任應由施工方承擔的錯誤觀念;最后要提高監理的責任意識和履行責任的技能,真正發揮監理在工程質量管控中的防火墻作用。 建筑工程質量不僅關系到建設方、投資方、設計方等各方的經濟和社會利益,同時也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事故的發生,會對各方的利益造成損失,后果嚴重。本文在分析質量事故的基本類型和特點的基礎上,對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和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進行了論述,其結果對指導建筑施工企業提供質量控制水平,降低質量事故發生的概率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