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項目合作中多相光催化法已是近年來益受重視的污染治理新技!35
發表時間:2020-09-01 10:03 工程審計作為一種規制工具介入污染治理問題始于二十世紀60年代,代表性事件是美國國家審計署于1969年對水體污染項目進行的審計項目合作,以及1970年根據《清潔空氣法》開展的大氣污染項目審計。 污水治理項目技術基本上都屬于分離過程。如沉降、絮凝、過濾、吸附、氣提等,這類過程具有工藝成熟,易于實現大規模工業化的優點。然而這些過程只是將污染物分離或濃縮.或者只是將污染物從一相轉移到另一相。如沿隆炭吸附過程只是將污染物從液相轉移到固相,氣提過程則使污染物從液相轉移到氣相.并沒有使污染物得到破壞而實現無害化,通常不可避免地帶來廢料或二次污染,如用過的廢沿陛炭或氣提塔含污染物廢氣等。近年來有關污染治理研究已逐步轉向化學轉化法,即通過化學反應使污染物得到破壞而實現無害化。 多相光催化法已是近年來益受重視的污染治理新技。多相光催化過程采用半導體材料為催化劑。如入射光的能量大于半導奉本身的帶隙能量,則在光的照射下,價帶電子會被激發到導帶,從而產生具有很強反應活性的電子一空穴對這些電子一空穴對遷移到表面后,便可以參與加速氧化還原反應的進行,如使水中有機污染物氧化或使金屬離子還原。光催化過程具有選擇陸好,且可在常溫常壓下進行等優點。自1985年,發表了第一篇關于光催化在廢水治理方面應用的綜述以來閻,已有許多有關光催化在污染治理方面應用的研究報道。本文對國外近年來有關光僵化在水污染治理應剮方面的研究結果進行總結。 三河三湖”歷經十多年,由國家和社會各界投入巨資進行治理,但流域環境仍難根本改善,其根源在于技術主導的學術研究與治理措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太湖流域的生態環境問題,必須有社會科學的介入,進行更廣泛的交叉研究和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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