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掛靠的行為特點分析建筑企業資質掛靠有其自身明顯的特點及法律責任

22
發表時間:2019-12-23 14:12

在建筑市場上,工程總是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擇合適的承建單位來進行施工,作為施工單位,資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資質達不到一定的要求,就不能承接到工程,取得施工權。因此,出現很多低資質或者根本就沒有資質的建筑單位或實際施工人掛靠于較高資質或有資質的企業。這里所說的掛靠,就是指建筑市場上,一些資質較高的企業,把自己的資質出租或者出借給一些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別人以自己的名義承接工程,通常會收取一定的費用。簡而言之是無資質證書的單位、個人或低資質等級的單位,為了承接工程通過各種途徑、方式或手段,以別人的名義參與到建筑市場的競爭活動當中。


這是一種弄虛作假的行為,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掛靠本來就是違法違規行為,因此,我們必須對資質掛靠的法律責任和后果有清醒的認識,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對建筑企業進行約束,避免甚至杜絕資質掛靠現象的發生。


一、資質掛靠的行為特點分析建筑企業資質掛靠有其自身明顯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實際施工的單位或包工頭沒有從事相關建筑活動的資格,或者是僅具備基本資格但是不能滿足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資質等級方面的要求。在建筑市場上,經常會出現一些包工頭根本沒有資質,但是仍然以其他企業的名義從事相關施工任務。有些企業是在資質方面不符合建設單位的要求,但是,具有一定的社會關系,他們通過資質掛靠,依托自己的社會關系強行得到相關項目的施工權。有些企業即便是具備相關資質也不能夠參與到工程建設當中。


()掛靠的施工企業具有與建設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質等級證書,但往往缺乏承攬該工程項目的能力,或者即使具備施工能力但由于大量工程招投標的暗箱操作導致其自行投標并中標的機會幾乎為零,因此施工企業需要和有實力并且有關系的掛靠人進行“合作”。


()被掛靠企業在投標過程中所需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以及中標后需要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或銀行履約保函所需資金,均由掛靠人負責籌措并以被掛靠企業名義繳納。


()掛靠人需向被掛靠的施工企業交納一定數額的“管理費”,并需承擔被掛靠企業派駐施工現場的幾個管理人員的工資。一旦被掛靠的施工企業與掛靠人達成所謂合作協議,則被掛靠企業以自己名義對外訂立總承包施工合同以及辦理有關手續,但被掛靠企業基本不對實際施工活動實施管理,或者所謂“管理”也僅僅停留在形式上,往往象征性地派幾個管理人員,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一定都約定被掛靠企業不承擔工程的工期、質量及安全責任,且由掛靠人自負盈虧。


二、資質掛靠的法律責任分析就資質掛靠而言,掛靠雙方的法律責任主要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幾個方面,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我們應區別對待。


()資質掛靠的民事責任。資質較高的單位在接受其他單位掛靠后,實質上從承接工程參與投標開始,一直到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他們的活動都是在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狀況下開展的,如果相關部門追究有關責任,承攬工程的單位和個人很難承擔相應的責任?!墩袠送稑朔ā返?/span>54條規定: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掛靠單位以他人名義投標的,這是一種弄虛作假的行為,從這一點上來說,即使中標,中標的結果也是無效的。


(二)并且,在《合同法》第51條中有這樣的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損害國家利益,以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同樣是在《合同法》中的第42條也規定: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情況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另外,在我國的《建筑法》中也有相關的規定,明確指出被掛靠的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所訂立的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無效的。



友情鏈接

 聯系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蜀西路46號9棟9樓901號     監督投訴電話:13881882208(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