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疑:建筑工程資質合作總承包二級資質與三級資質有何區別?152
發表時間:2019-09-29 14:43 解疑:建筑總承包二級資質與三級資質有何區別?想要承接建筑工程的企業都要辦理相應的資質,二級和三級資質是很多企業辦理較多的,但是對于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與三級資質有何區別很多朋友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編為您解疑。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與三級資質的區別: 1、企業資產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項目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3、承包工程范圍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備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為“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