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過程中如何確保工程合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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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9-08-31 23:05

在施工過程中確保工程合作質量:

(1)、抽查質檢員是否到位和稱職,凡是不到位的不準施工,不稱職的責令更換;

(2)、堅持每周一次的質量例會制度,要求質檢人員參加,及時通報質量情況;

(3)、定期考核質保體系的工作質量;

(4)、堅持組織職工的技術培訓工作,提高企業素質;

(5)、按質量體系標準認真編制項目質量計劃,確定關鍵工序,做到預控在前。

【法律依據】

《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合作,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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