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資質被降級或吊銷有哪些原因呢?25
發表時間:2019-08-18 11:18 我們知道建筑資質是建筑企業實力的體現,也有些企業的建筑施工資質卻被降級或吊銷,而且這種情況很多,那么建筑資質被降級或吊銷有哪些原因呢? 1、以欺騙手段取得建筑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建筑企業承接超越自身資質等級進行施工,將被責令停止并降低建筑資質等級,如果情節嚴重,自主證書甚至會被撤銷。 3、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出借建筑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建筑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筑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建筑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5、對在工程承包中行賄的承包單位,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6、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降低建筑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7、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建筑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建筑施工企業違反法律規定,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建筑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建筑設計單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進行設計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建筑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工程監理單位轉讓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建筑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