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得在早高峰修路?盧浦大橋三根車道被占兩根,后方堵死……施工合作單位負責人被拘32
發表時間:2019-08-07 23:51 昨天早高峰期間,一施工單位在盧浦大橋上違規施工合作項目,致使部分路段嚴重擁堵。現場負責人在警方多次督促之下,仍未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擅自超時違規施工,已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記者今天獲悉,上海市交警部門已對該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王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8月6日早晨,盧浦大橋浦東往浦西方向主橋面進行施工,占據了大橋東側二根車道(共三根車道),在引橋處形成一個“瓶頸式”擁堵節點,對道路交通產生了較大影響,后方的車輛排隊一度超過了中環,沿線的濟陽路、中環內圈滬太路附近都出現了紅色擁堵。 交警總隊高架支隊民警發現該違規占路施工(原報備施工時間到當日早晨5時結束)情況后,多次督促施工方抓緊結束施工,現場負責人王某表示,現場無法停止施工。后施工持續到8時,造成盧浦大橋到外環線沿線長時間大面積擁堵,直至8時45分恢復正常,對該時段途徑該路段上班的開車一族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隨后民警對王某進行口頭傳喚并開展進一步調查。經交警總隊機動支隊核查,該項目由蘇州俊昆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具體實施,報備施工時間到8月6日早晨5時結束,王某作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在凌晨3時就發現施工進度完不成,但施工預案準備不足,其既未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也未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擅自超時違規施工。 在早高峰期間,發生未按交警部門規定的時間段違規占路施工,造成道路嚴重擁堵,王某的行為已嚴重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目前機動支隊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公安交警部門提醒: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影響交通安全的,需要提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并獲得許可后,方可依審批內容進行,對于私自占道施工的行為,交警部門將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交通,并對違法當事單位和個人依法處罰;未經批準占道施工造成嚴重后果的,警方將依法嚴格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