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作結構抗震設計中不足及對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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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2-06-17 14:09

1.高層建筑在抗震設計中出現的問題

1.1建筑物的整體高度問題

在一定結構形式的高層建筑中,對高層建筑相對應的高度有明確的規定,這主要是考慮到該建筑的安全性能和抗震性能。但是我國現在許多小區、商廈、行政樓越來越高,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摩天大樓”,而由于我國施工合作現在人口數量越來越多,人口老齡化嚴重,對于不斷增加的人口來說,可用空間也在逐漸減少,這就導致許多高樓超過了我國高層建筑的限制高度。當建筑物高度超過地震極限值時,其抗震性能降低,高樓倒塌時,對周圍抗震性能較好的建筑物造成破壞,進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我國高層建筑在高度的選擇上,一定要做好結構設計,首先考慮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再考慮其高度及其他影響因素,使高層建筑盡可能安全。

1.2高層建筑地基的選取問題

目前很多建筑商對高層建筑的地基選擇問題,只考慮到是否在繁華地段,空間是否較大,而對地形、地貌等方面考慮較少。實際上對于高層建筑來說,地基應該選擇更寬闊、更平緩的地帶,土質要密實,而且要盡量遠離河岸,建筑物不能跨越兩類或多類土壤,要盡量避免凹陷的地勢、山崖邊與土壤斷層處等不利于建筑的地形。如建設者選擇這樣不合適的地形作為高層建筑的地基,則抗震性能較差,建筑設施會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將處于一定的風險之中。

1.3高層建筑材料的選擇

近幾年我國新聞頻頻爆出多起房價過高的“豆腐渣工程”,媒體在2013年就有報道:鄭州沈家村村民到新居后,發現新居存在很多問題,滲水嚴重、墻皮大量脫落、地板不牢固、紙板上刷紅漆做門等,很多承包商拿了大筆錢卻使用廉價的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質量好壞是影響建筑物穩定性的絕對因素。這類不合格的建筑設施,即使沒有遭遇地震,也有一定的安全隱患。因此在高層建筑施工中,必須選擇合適的建筑材料。不要為了省錢和利潤而選擇劣質產品。

1.4高層建筑防震度較低

在高層建筑的設計過程中,由于采用了新技術、新理念、新材料,土木工程施工規范與施工力學指標相結合,使得目前許多建筑物基本達到了抗震要求,但許多技術還不完善,不能真正抵抗地震的侵襲,不能很好地滿足設計要求。許多建筑設計者在進行設計時,對地震工程的設計不夠合理,導致建筑施工抵抗地震的能力較差。許多高層建筑在進行抗震設計時,都需要通過模擬試驗來為其提供技術支持,使整個建筑方案更具實用性,也更符合當前高層建筑的發展趨勢。若不進行合理的試驗,將產生許多設計上的缺陷,在后期的施工過程中也會產生許多問題,造成房屋結構扭轉效應較為明顯,房屋承載力下降,進而影響房屋的整體結構。此外,設計師在進行震害預測的過程中沒有應用科學的手段和方法,對一些必要的施工防震措施準備不充分,使高層建筑在遇到輕微地震時容易發生較大傾斜,造成破壞的可能性增大。

2.高層建筑的抗震理念規定

在我國,對建筑抗震標準有明確規定,例如在《建筑抗震規范》中有“三水準”與“兩階段”兩條明確的規定。“三水準”即:當遭受低于該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時,建筑物沒有受到損害,可以繼續使用,不需要維修;當發生規定設防烈度地震時,建筑物的結構發生了非彈性變形,建筑物本身也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雖然建筑物的結構發生了一些變化和損壞,但通過修葺后能夠繼續使用;當建筑物在區域內遭受抗震設防烈度預測時,建筑物發生結構非彈性的變化,破壞嚴重,但高層建筑仍能保持不塌陷,從根本上保證人們的生命安全和周圍地帶穩定性。“兩階段”是實現“三水準”的重要前提,第一階段是采用相應的地震參數計算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承載力問題,以保證高層建筑在面臨相應地震時具有一定的承載能力。二是計算高層建筑倒塌時的彈塑性層間位移角,使彈塑性層間位移角小于抗震規范的規定,達到“三水準”中的第三水準,即使面對強震建筑物也能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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