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作中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33
發表時間:2020-08-07 09:20 目前,多數城市市容市貌普遍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市容秩序混亂,導致運行效率低。二是市容市貌陳舊城市形象差。市容管理具有動態性、復雜性群眾性的基本特點,因此我們必須從宏觀的角度來分析,高起點地提出解決市容管理的有效措施。 合理規劃城市建設環境問題是一所城市需要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在城市建設快速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城市環衛基礎設施的合理布局。對于城市中的作為固定用途的環衛設施,不能因利益驅動而隨意拆除挪作他用。針對城市中出現的亂貼亂畫影響市容的行為要及時阻止,對于舊城改造的建筑應該提前進行充分的溝通,建筑合作建筑合作垃圾等雜物放置在統一的位置,對施工現場進行整頓。一些容易出現的問題提前做好預防措施,充分對城市建設中的環衛設施及環衛工作進行合理安排、規劃。 一是市容管理必須制訂科學的規劃。我們要深入研究城市建設發展的整體布局.結合城市規劃、建設目標.將市容管理中一些科學的、長遠的設想納入整體規劃目標。市容規劃應該包括:優化的道路結構、良好的垃圾處理設施、科學合理的市場體系、美化的城市空間景觀、完善的公益服務設施等等。通過實施規劃來保證城市基礎設施的完整性、協調性,從源頭上避免市容管理中常常遇到的“先污染后治理“現象的發生。二是市容管理必須標準化。市容管理必須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目標將管理項目細化并把管理的標準作為‘硬指標’納入各地的目標責任管理體系中.嚴格考核獎懲兌現.以取得實實存存的管理效果。三是市容管理必須走法制化的道路。依法治市是城市管理的方向。通過強化執法力度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對違規違章行為進行約束.做到管有依據、罰有力度、懲有程序。四是市容管理必須長效化。市容管理涉及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與城市居民的各種行為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因此必須采取立體化的管理模式。 環衛管理體制不健全,環境立法不完善環衛管理合作合作工作是一個城市文明建設的核心,但是環衛管理工作卻并不僅僅是環衛部門的單項工作,需要各相關職能部門的協作與配合。例如建設一個垃圾小那場,需要國土部門、城市規劃部門、財政部門等參與配合,這些部門如果不能有效配合,垃圾消納場的場建設需要一個很長的時期,甚至最終無法建設。由于環境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不能對環衛部工作人員進行很好的保護。在執法過程中,不能占據重要地位,導致環境法無法實施,從而使環衛部工作人員不能依據環境法來執行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