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冕建設:完善估概預算編制,提升公路工程品質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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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9-07-11 15:01

完善建筑資質估概預算編制,提升公路工程品質和效益

——部公路局解讀新版《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及配套指標、《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配套定額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及配套估算指標(以下簡稱《估算編辦及指標》)和《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配套概算預算定額和機械臺班定額(以下簡稱《概預算編辦及定額》),是編制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合理確定公路工程造價和有效控制建設成本的重要依據。同時,政府通過發布公路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價標準,來引導市場主體提高工程項目管理的現代化水平,完善行業治理體系和提升治理能力。

原《概預算編辦及定額》(2007版)和《估算編辦及指標》(2011版)(以下統稱原計價標準)已頒布實施多年。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扎實推進落實新發展理念,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財稅體制改革,提升行業綜合治理能力,推動公路行業高質量發展,提高公路建設管理、質量、安全、環保等要求,鼓勵技術創新和“四新”技術的推廣,進一步提升公路建設經濟和社會效益,規范市場計價行為,滿足公路建設實際需要,交通運輸部于2013年啟動了《概預算編辦及定額》的修訂工作。為使估算編制同步配套,又于2015年啟動了《估算編辦及指標》的修訂工作?,F新版計價標準已于2018年底正式完成并發布,并將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F就新版計價標準修訂修訂過程、主要特點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過程

交通運輸部公路局高度重視新版計價標準的修訂工作,動員了全行業的力量開展研究,由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承擔主編任務,19個省級公路造價管理機構參與了編寫工作,同時部綜合規劃司、財務審計司、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也派員參與了標準審查工作。編寫組對全國31個?。ㄊ小^)進行廣泛調研,全面搜集定額資料,針對技術復雜大橋、隧道、交通工程、BOT建設模式等重點內容開展專題調研,并廣泛征求各級公路管理部門,以及公路建設、設計、施工、質監、造價管理等單位意見,收集反饋意見1500余條。編制期間,適逢2016年建筑業全面推行“營改增”稅制改革,考慮到其廣泛影響,我局采用了“分步走”的方式,及時在原計價標準基礎上發布了調整方案,推行2年之后,待“營改增”新規則已被行業廣泛熟悉和認可,在此基礎上本次再修改完善新版計價標準的有關條款。同時,部非常重視測算驗證工作,為確保指標、定額的適用性,編寫組針對不同等級的公路以及特大橋項目組織了5輪測算分析,共收集到320多個具有代表性的項目測算結果,經測算驗證后,最終定稿。

二、新版計價標準的主要特點

本次修訂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科學計價、合理定價為基準,以提升公路工程質量、安全和管理水平為導向,以服務于新時代交通強國建設為根本。

一是依法進一步規范公路建設成本費用組成。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預算管理、財稅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充分考慮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審計等參建各方的實際需求,以及推進工程標準化、信息化的需要,根據《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財建[2016]504號)、《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造價文件管理導則》(JTG 3810-2017)等規定,進一步補充、修訂了相關條款;參照《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13〕44號),結合公路工程實際,科學地調整了建安費組成及計算基數;根據國家“營改增”新政,重新定義了稅金及其計算方法;在具體費用構成上,考慮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化利用和用地政策的變化,將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單獨計列為第二部分費用項目,工程征拆費用更加直觀、明確;進一步調整優化了工程建設其他費及其組成;建設期貸款利息予以單獨計列,可更直觀反映項目財務成本,并準確反映出建設項目的靜態投資和動態投資情況;

二是有效提升資金使用效益。編制中,深入領會交通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財稅體制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及公路管理體制改革的精神,合理確定建設成本,引導機械化工廠化裝配式作業,提升公路建設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將估算和概預算編制辦法進行統一規劃,同步修訂,有利于實現公路投資各階段同步控制和全過程管理。對公路不同計價階段的費用項目節及清單項進行銜接,最大限度地解決投資控制全過程管理中各環節造價的銜接和可對比,實現全過程造價管控,使公路建設項目的造價確定和成本控制更加科學、更加準確、更符合實際需要。經320個公路建設項目的數據測算,新版計價標準整體水平合適,可合理地確定工程造價,并能與原編制辦法及配套定額較好地銜接,亦滿足當前項目決策、設計等前期工作和建設管理的需要。

三是充分貫徹高質量發展理念。新版計價標準深入落實現代工程管理“發展理念人本化、項目管理專業化、工程施工標準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細化”的“五化”管理理念,著重以資金的有效利用和充分保障,引導發展理念變革,促進管理效率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推進“品質工程”建設,提升工程建設質量水平。如,單列施工場地建設費,增加集中標準化方式施工工藝的定額,強化標準化施工,降低模板周轉次數,編制智能張拉、大型構件預制化、工廠化等新工藝定額,為推進公路高質量發展提供經費保障。

四是堅持安全至上宗旨。新版計價標準以“平安交通”為統領,深化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要求,弘揚行業安全文化,為安全生產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根據財政部和安監總局相關文件要求,單列了安全生產費,費率為不少于建安費的1.5%,并明確了費用內容。強化特大橋梁、特長隧道的大型臨時設施、瓦斯隧道處治、安全生產應急演練的相關費用;增列改擴建工程的保通經費。按最新的安全設施設計規范內容,增補了高速公路中分帶開口護欄和緩沖設施等的定額等,以滿足公路建設安全生產的需求。

五是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新版計價標準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發展理念,在工程措施和理念引導方面深入推進綠色交通發展,充分考慮環保方面費用項的設置,增補了大量環保方面的定額。如,在施工企業管理費中增加揚塵治理、污水集中處理等內容,增加瀝青路面冷再生、泡沫瀝青冷再生、煤渣、礦渣路面等定額,引導公路建設循環利用資源;增加瀝青再生劑、橡膠瀝青等新材料定額,推動資源再生利用;引導對棄渣場、取土場進行有效處治,增加水土保持費用等。

六是充分保障智慧交通建設。新版計價標準充分考慮智慧交通的發展趨勢和信息化發展的技術要求,進一步引導推進智慧交通建設,為公路建設信息化提供資金保障。如,單獨設置項目信息化建設費用,引導推廣BIM技術,為實現公路“建、管、養、運”信息化提供條件,在企業管理費中增加網絡、無紙化辦公費用,鼓勵工程管理集成系統,推進智慧工地建設等。同時,還采用了模塊化設計理念設置估概預算費用項目表,建立統一的編碼規則和可拓展性的數據標準,為全過程造價管理走向信息化奠定基礎,為造價大數據分析挖掘創造條件。

七是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擴大就業。編寫組對全國各地涉及公路建設的不同工種人工勞務市場價格進行了調查和分析,綜合考慮主要因素,定額人工單價由61.25元/工日調整至106.28元/工日,既保障公路建設項目用工需求,又增加農民工收入,更加貼近當前公路建設勞務市場實際,同時將農民工工傷強制險納入企業應承擔的社保費中,保障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形成促進擴大就業的綜合效應和持續動力,也為農民工逐步轉化為公路建設產業工人奠定基礎。

三、主要內容變化

與原計價標準相比,新版計價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優化調整費用組成。

1.調整總費用科目。在總費用中將土地使用及拆遷補償費、建設期貸款利息單列;將設備購置費移入建安費,工器具和家具購置費移入工程建設其他費中的生產準備費中。

2.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組成。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結合公路工程建設實際情況,將建安費按照費用構成要素劃分為:直接費(含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設備購置費、措施費、企業管理費、規費、利潤、稅金、專項費用;在建安費專項費用中,計列施工場地建設費、安全生產費,取消臨時設施費。

3.調整稅金計費規則。將原計價標準中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銷項稅,將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調整到企業管理費的稅金中。

4.調整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組成。新增工程保通管理費、應急保通設備購置費;單獨計列工程保險費;取消了施工機構遷移費;建設項目管理費中增列建設項目信息化費;將建設單位(業主)組織的審計費用納入建設單位(業主)管理費中。

(二)調整費用計算方法。

1.調整建安費計算基數和分界線。調整以“定額直接費”、“定額安裝工程費”、“定額機械使用費”、“定額人工費”作為工程建設其他費(如建設項目管理費、前期工作費等)的取費基數,避免因工料機等的價格上漲導致工程建設其他費的“水漲船高”。將建設單位(業主)管理費最高費率取費基數由30億提高到100億。

2.調整完善部分費率計算方法。建設項目信息化費、工程監理費、前期工作費、設計文件審查費調整為按累進費率計算;按照道路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細化竣(交)工驗收試驗檢測費取費指標。明確了涉水項目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費的計算方法。

3.補充費用使用規定。建設單位(業主)和施工監理單位可依據所實際承擔的工作內容和工作量,統籌使用建設單位(業主)管理費、建設項目信息化費和工程監理費。

(三)調整部分定額

體現“機械為主,人工為輔”的現代工程施工組織方式,降低人工消耗量,提高機械臺班消耗量。完善機械臺班定額,調整不適合規模化生產的小功率機械設備,引導規模化生產,提高生產效率,降低成本;調整機械臺班折舊費。

(四)實行工料機、定額、費用項目節統一編碼

調整估算、概預算項目節設置,制定工料機、定額、項目節編碼規則,為逐步實現公路工程估、概、預、決算各階段的對比和與清單計價體系的有效銜接,實現造價管理的全過程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奠定基礎。

近年來,交通運輸部持續推進公路造價依據的系統性建設,于2016年發布了《公路工程造價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7號),并在原有的估算、概預算計價體系基礎上,發布了造價管理類龍頭標準《公路工程建設項目造價文件管理導則》(JTG 3810-2017),并立項開展《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公路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編制規范》、《公路工程安全生產費工程量清單及計量規范》、《公路施工定額測定與編制規程》等涵蓋建設項目全過程、各環節的計價標準的制訂工作。運營、養護期的計價標準如《高速公路運營養護預算編制辦法》、《農村公路養護預算編制辦法》等也即將形成成果。這些標準的頒布實施必將為加強政府投資控制、預防和遏制腐敗、促進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路建設管理市場環境發揮重要的作用。特別是新版計價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規范公路工程造價文件編制,控制公路建設投資水平,促進公路建設健康持續發展。下一步,我局將指導各地開展新版計價標準宣貫和實施工作,同時各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也要結合部頒標準和本行政區域工程特點,及時做好編制辦法的補充規定以及補充定額的制修訂工作,為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公路交通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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