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作分類與耐火等級13
發(fā)表時間:2019-08-09 20:05 建筑合作分類與耐火等級: 按建筑高度分類 (1)單層、多層建筑。27m 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 24m(或已超過 24m,但為單層) 的公共建筑和工業(yè)建筑。 (2)高層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非單層建筑。我國 稱建筑高度超過 100m 的高層建筑為超高層建筑。 02考點 建筑構(gòu)件按其燃燒性能分為三類,即不燃性、難燃性和可燃性。 (1)不燃性。用不燃燒性材料做成的構(gòu)件統(tǒng)稱為不燃性構(gòu)件。如鋼材、混凝土、磚、石、砌塊、 石膏板等。 (2)難燃性。凡用難燃燒性材料做成的構(gòu)件或用燃燒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燒性材料做保護層的 構(gòu)件統(tǒng)稱為難燃性構(gòu)件。如瀝青混凝土、經(jīng)阻燃處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條抹灰墻等。 (3)可燃性。凡用燃燒性材料做成的構(gòu)件統(tǒng)稱為可燃性構(gòu)件。如木材、竹子、刨花板、保麗板、 塑料等。 03考點 建筑耐火等級是由組成建筑物的墻、柱、樓板、屋頂承重構(gòu)件和吊頂?shù)戎饕獦?gòu)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決定的。 04考點 民用建筑耐火等級要求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一級。 (2)單、多層重要公共建筑和二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05考點 工業(yè)建筑耐火等級要求(根據(jù)《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規(guī)定) (1)廠房 3.2.2 高層廠房,甲、乙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建筑面積不大于 300m2 的獨立甲、乙類單層廠房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3 單、多層丙類廠房和多層丁、戊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使用或產(chǎn)生丙類液體的廠房和有火花、赤熱表面、明火的丁類廠房,其耐火等級均不應低于二級;當為建筑面積不大于 500m2 的單層丙類廠房(指使用或產(chǎn)生丙類液體的廠房)或建筑面積不大于 1000m2的單層丁類廠房(指有火花、赤熱表現(xiàn)、明火的丁類廠房)時,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4 使用或儲存特殊貴重的機器、儀表、儀器等設備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3.2.5 鍋爐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當為燃煤鍋爐房且鍋爐的總蒸發(fā)量不大于 4t/h 時,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廠房耐火等級記憶竅門三步法】: ①區(qū)分二級與三級:高層廠房,甲乙類,貴重設備類為二級;丙丁戊為三級。 ②三級變二級:丙類液體廠房,丁類的動火作業(yè)廠房。升級為二級。 ③二級變?nèi)墸?00m2 單甲乙,(500m2 單丙,1000m2 單丁)——針對上一條②而言。注:單 層丙丁戊類可以為四級。 (2)倉庫 3.2.7 高架倉庫、高層倉庫、甲類倉庫、多層乙類倉庫和儲存可燃液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其耐 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單層乙類倉庫,單層丙類倉庫,儲存可燃固體的多層丙類倉庫和多層丁、戊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3.2.8 糧食筒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二級耐火等級的糧食筒倉可采用鋼板倉。糧食平房倉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二級耐火等級的散裝糧食平房倉可采用無防火保護的金屬承重構(gòu)件。 【倉庫耐火等級記憶竅門三步法】: ①區(qū)分二級與三級:高層,高架倉庫,甲乙類為二級;丙丁戊為三級。 ②三級變二級:丙類多層可燃液體倉庫。 ③二級變?nèi)墸簡螌右翌悅}庫。注:單層丙丁戊類可以為四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