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的無形資產--工程資質證書是如何“轉讓”給其他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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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19-08-04 19:43

建筑工程資質的一個轉讓實際上是建筑公司股權的變更延伸出來的,通過變更股權的方式,將公司的無形資產--也就是建筑資質證書進行轉讓。

【整體轉讓】

這種情況主要適用于在省內轉讓,即把公司整體全部轉讓給對方,那么對于受讓方來說,考慮的事項則更多。首先需要調查債權債務情況、證書有效期情況以及人員配備情況,沒有問題再進行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許證書等變更,并完成交接。這種方式有個弊端,就是轉讓方的民間債務無法查詢,這是受讓方需要注意的問題。

【資質分離】

若要進行資質分離,可成立一個子公司(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子公司是否為新成立的或者是工程老公司),這種情況主要適用于只轉讓部分資質的企業。資質分離以后,就可以將要轉讓的資質平移到新的公司,這樣也可以避免出現債權債務問題。

【部分股權收購】

這種更為簡單一些,直接收購目標公司的部分股權,成了該公司的股東,這樣也算擁有了資質證書。需要事先進行談判,并形成股東會議紀要,修改公司章程,最后進行工商變更即可。

了解了轉讓方式,接下來我們了解下這個轉讓過程中,轉讓方和被轉讓方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

【轉讓方需要特別注意的細節】

轉讓方應該把自己手里的項目進展完,以后項目不能再用轉讓前的公司資質進行招投標。

該收回的債務收回,債務債權兩清,再無債權債務相關。

公示信息:在相關媒體上面發布信息,聲明此資質公司已經轉讓,今后與己無關。

【受讓方需要特別注意的細節】

財稅:一定要調查了解清楚要收購的企業的財務狀況是否有負債,季度或者年度該繳納是稅款是否已經繳納完畢,不然到時候你把對方的公司收購過來還要替對方還錢那就不劃算了。

法務:跟其他公司或者員工有沒有歷史遺留的法律糾紛等法律相關的情況。

工商:營業執照有效期及營業執照年檢是否合格。

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等。

項目:了解公司業績及在建項目情況,及有沒有出現過事故等。

背景:深入了解公司在業內的實力、誠信、口碑等的情況。

【資質收購后需要變更的事情】

1.法定代表人變更

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行使職權的負責人,相當于公司的對外代表,在實際情況中,法人就是公司的投資者和創辦人。當一家公司轉讓給另外一個主體時,最直接導致的是負責人發生變化,也就是說法人必須進行變更,否則不能稱為轉讓。

在法定代表人進行變更時,要提供申請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授權委托書、股東會決議,以及原法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人的任職證明和身份證件等材料。

2.稅務信息變更

如今實行三證合一,稅務登記和工商注冊合為一體。但是,公司轉讓后,仍需要到稅務部門去登記備案。企業在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后,會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然后再憑營業執照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稅務部門進行登記。

3.銀行賬戶變更

銀行賬戶和企業息息相關,法人變更后,對公賬戶也要變更。

同時,最重要的是變更開戶許可證,開戶許可證是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證件,包含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開戶銀行、開戶賬號等諸多信息。因此,只要法人變更,銀行也必須變更。

【資質變更程序】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七條:建筑業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30日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涉及企業名稱變更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將有關變更證明材料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在2日內辦理變更手續。前款規定以外的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辦理變更手續,并在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后15日內將變更結果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涉及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辦理變更手續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企業資質變更情況告知同級有關部門。

【質變更提交材料】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辦理資質變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四)與資質變更事項有關的證明材料。

相信這篇文章,應該讓各位看官對資質轉讓有了一些了解了,對于以后資質轉讓方面的業務會更加精通。

2018年建筑資質轉讓?企業一般辦理資質的話需要很長的時間拿到證書,資質轉讓可以比較短的時間內取得資質證書,資質轉讓有三種形式,分別是哪些呢?企業在進行資質轉讓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要點呢?

2019年建筑資質轉讓的三種形式

1、整體轉讓

這種情況主要適用于在省內轉讓,即把公司整體全部轉讓給對方,受讓方首先需要調查債權債務情況、證書有效期情況以及人員配備情況,沒有問題再進行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許證書等變更,并完成交接。

2、資質分離

若要進行資質分離,可成立一個子公司,這種情況主要適用于只轉讓部分資質的企業。資質分離以后,就可以將要轉讓的資質平移到新的公司,這樣也可以避免出現債權債務問題。

3、部分股權收購

這種更為簡單一些,直接收購目標公司的部分股權,成了該公司的股東,這樣也算擁有了資質證書。需要事先進行談判,并形成股東會議紀要,修改公司章程,最后進行工商變更即可。

建筑資質轉讓失敗的四點要素:

1.債權債務復雜

帶資質轉讓的公司,債權債務復雜,難以厘清明確。這樣,在資質轉讓結束后,會出現多余的債務需要承擔。那么,就要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在轉讓前去完成債務清算。

2.轉讓剝離困難

對于很多企業來說,收購建筑資質,只是為了某一項工程的需要。所以,在資質轉讓中,通常不會收購帶有多項資質的公司。但是,單獨收購某項資質的話,牽扯到剝離分割會很困難。所以,在轉讓前一定要咨詢好,熟悉剝離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3.當地政策限制

在某些地區,出于稅收、經濟等方面的考量,會限制資質轉讓。譬如說,在辦理變更手續的時候,出現各種證明材料要求。那么,受此政策影響,收購當地的資質是很難的。

4.證件不齊全

雖然說,資質轉讓不像代辦那么麻煩了,但是仍然需要準備材料。而轉讓資質的材料不全,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很大,對于最終的審核結果會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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